俄“特别投资合同”对中国制造业的启示
朱帅 工信部赛迪智库副研究员
特别投资合同(SPIC)是俄特俄罗斯旨在刺激本国工业生产投资,支持外资在本国实施大型工业项目的别投工业政策工具。特别投资合同对于俄罗斯在遭受西方制裁后保持制造业稳定、资合中国制造实现进口替代战略、同对降低工业对外依赖度发挥了重要作用。启示对于我国吸引外资投资国内制造业、俄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别投借鉴意义。
目的资合中国制造
一是落实国家进口替代战略。2014年克里米亚事件后,同对西方各国加大了对俄罗斯的启示制裁力度。俄罗斯政府推出进口替代战略,俄特对机械制造业、别投石油化工业、资合中国制造轻工业、同对信息行业、启示航空航天工业、国防工业和原子能工业等行业实施进口替代,力图通过进口替代减少机器设备进口,降低俄罗斯经济的对外依赖程度。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对之前的俄罗斯技术发展基金进行了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工业发展基金(IDF),该基金为工业项目提供优惠的融资条件,帮助工业企业解决技术设备更新、大型机器设备租赁及大型工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外资预期。根据《俄罗斯联邦工业政策法》,为吸引外资对俄罗斯工业部门的投资,支持大型工业项目的实施,工业发展基金从2015年开始积极推行SPIC政策。SPIC由外国投资者和俄罗斯政府签订,外国投资者应当按照特定要求进行投资和生产,而俄罗斯政府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提供相应优惠措施。SPIC制度旨在通过稳定条款、补贴、税收优惠、特殊土地租赁条件等为俄罗斯工业发展吸引投资,刺激俄罗斯创新和高技术生产,改善俄罗斯投资环境。
三是鼓励创新和高技术制造业生产。2020年,俄罗斯将SPIC制度升级到2.0版。2.0版的特点是将目标转向了创新技术的运用,吸引大量外国投资者开发创新的解决方案以及大规模的高科技生产。签订SPIC 2.0版的外国投资者应当研发和运用俄罗斯制定的《旨在签订特别投资合同的现代技术清单》中的技术进行工业产品的批量生产。如果外国投资者计划用以生产工业产品的技术不在清单中,俄罗斯政府有权拒绝与其签订SPIC 2.0。
四是主要应用于汽车产业。根据俄罗斯工业发展基金会2020年公布的数据,俄罗斯各工业领域共签订了45份联邦级SPIC,总投资额为8078亿卢布,签订最多的领域是汽车工业,占据了总数的三分之一。是我国制造业在俄罗斯投资最大的非能源类装备制造项目。2019年7月,俄罗斯批准俄罗斯哈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长城汽车的俄罗斯子公司)签署SPIC。评审委员会给出的理由是,长城汽车图拉州汽车制造厂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保障俄罗斯汽车工业在零部件工艺深度本地化方面得到长足的发展。
优势
首先,是俄联邦层面税收优惠可降至零。将利得税税率降至零的前提条件是:只有与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的一个组成实体签署了SPIC的投资者才能使用优惠利率(根据该地区制定的适当法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将联邦层面利得税税率降至零:一是根据SPIC生产的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确定投资者税基时考虑的总收入的90%;二是俄罗斯联邦的法人登记。此外,还会获得降低地区和市政税税率的机会(财产税、土地税等,取决于地区或市政立法)。
其次,根据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2015年11月12日发布的第3568号命令,对于因实施SPIC而制造的产品,投资者获得俄罗斯制造商身份的快速简化程序,可以立即被授予“俄罗斯制造”的地位,并被授予延迟满足本地化要求的权利。从2017年12月1日起,“俄罗斯制造”的规则和标准发生变化:一是根据俄罗斯联邦政府第719号决议或确定独联体产品原产国的规则,从工业生产开始之日起,但不迟于工业生产开始之日后3年,逐步满足工业生产要求的义务;二是俄罗斯联邦工商会关于工业制成品符合俄罗斯联邦政府第719号决议规定要求的专家确认报告;三是产品(货物)原产地ST-1证书的可用性。
第三,合同期限可长达20年。SPIC 1.0版本要求最低投资额为7.5亿卢布,投资者在建立现代化工厂或对企业进行现代化改造时,新购置设备的比重不超过25%,项目应使用最佳可用技术,生产的产品经俄罗斯工业和贸易部确定在俄罗斯无同类产品。SPIC 1.0版有效期为项目盈利之后5至10年。2.0版于2020年启动,取消了最低投资额的要求,并为投资高达500亿卢布的项目提供了长达15年的期限,为投资超过500亿卢布的项目提供了长达20年的期限。
启示
一是制定中国版特别投资合同,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设置中国特色特别投资合同。特别投资合同由外商投资者和我国政府签订,合同中规定双方义务。外商投资者应当严格履行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额和期限投资项目,保证包括产量、销售量、税款、就业机会在内的指标的达成。而我国政府需要为外商投资者适用的支持政策、享受的优惠待遇和便利条件等做出书面承诺,并保证其经营环境的稳定。同时,设置工业发展基金作为执行特别投资合同的主体。
二是制定技术清单,鼓励高端制造业领域投资。为突破卡脖子技术,由我国政府制定旨在签订特别投资合同的鼓励高端制造业投资的技术清单,外商投资者为了获得优惠待遇,有义务研发和运用清单中的技术进行工业产品的批量生产。列入清单的高端制造业应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特征:一是产品科技含量高,具有高附加值;二是产品质量高,工艺精良;三是产品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四是产业关联度高,具有较强的技术扩散外溢效应。
三是设置较长合同期限,稳定外资长期预期。鉴于技术清单上列明的关键技术需要经历长期攻关和经受长期实践方能证明可靠性和稳定性,将“特别投资合同”设置5-20年的合同期限,鼓励外资企业长期扎根我国进行投资。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特别投资合同可以设置三种类型:一是工业生产设施的创建或现代化,可以设置5-10年的合同期限;二是实施最佳可用技术,可以设置10-20年的合同期限;三是掌握我国独有的工业生产,可以设置20年的合同期限。